此时秋收已经结束,大家主要是开始晾晒粮食,然后计算这一年自家的口粮,然后拿出一部分多余的粮食,用来换银子。
至于每家的丁银赋税的,对于如今的老石头村来说,那都不算事了。
郑大虎找上村正村老,找了村子里一些手脚麻利的,又想要赚银子的,都聚到他家里来。
其实做粉条最麻烦的并不是最后的漏粉,这一点郑一已经学会了,不是事。
至于晾晒,郑家人手也够。
主要是前期的淀粉准备不出来,招来村子里的人,一天五十个大钱,帮忙磨红薯泥。
一天五十个大钱,可真是不少钱了,尤其郑大虎带着他们都去了前院西屋里,屋里一直烧着火,暖暖烘烘的,大家一边说着聊着,一边擦着。只要小心点别擦到手,就绝对是个轻松无比的活儿。
一盆盆的淀粉浆倒在门口的大缸里,正好此时还没有做今年的酸菜,这些大缸正好用来存放淀粉。
这大缸,一口缸就能存放下五六十斤红薯洗出来的淀粉液。
忙活了能有小半个月,期间郑家自己的活儿也没耽误太多,粉条也都晾上了。
给大家结算了工钱,还一家送了一包粉条,让他们拿回去炖菜吃。
大家一脸茫然,这支支棱棱树枝子似的玩意,能好吃?
等他们晚上买点肉一顿。
真香!
粉条迅速在府城打开了局面,这东西,只要好好弄,吃一次,那绝对的上瘾,谁能拒绝呢。
多家店铺售空,几百上千斤的粉条,愣是没卖过三天,李景腆着脸又找到了郑家。
郑大虎差点把人踢出去,想累死他们一家子?赶紧召集全村人,一起做!
全村闲着的劳力都召集过来,李景和郑家在村子里买下了几间旧房子,加紧收拾了一下,村办粉条作坊快速成立,快速开始干活。
郑家人总算是从这繁重的粉条堆里爬出来了,狠狠地松了一口气。篳趣閣
郑家挑头,李记出售,村民们帮工,给的工钱还不低,而且村民们要是想吃,可以用十分优惠的价格买回去,比李记店里便宜多了。
红薯粉条生产稳定后,雨宝儿和四郎、钟氏又凑在一起琢磨出了玉米粉条,还有纤细的绿豆粉丝。
红黑,淡黄,洁白,各种粉条粉丝的味道不同,很快就成为李记并驾齐驱的拳头产品。
其中,绿豆粉丝因为又细又韧,而且颜色洁白透明,被称为银丝粉,被府城的各个大户人家追捧,就连张知府家里,都天天去店里光顾,看到又货就要买。
这么多的粉条粉丝,郑家人当然要琢磨怎么吃。
钟氏询问的时候,雨宝儿说想要吃酸酸辣辣的粉条,钟氏愣了很久,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滋味。
不过钟氏毕竟是钟氏,厨艺方面无师自通,有醋有辣椒,还真让她琢磨出了酸辣粉。
虽然味道和雨宝儿记忆中的不太相同,但是同样好吃。
这一盆煮的软乎的酸辣粉端上桌,几个小团子都已经端着自己的小木碗在桌边乖乖坐好等着了。
软糯滑溜的粉条盛到小碗,再舀上一点汤,撒上酥酥的黄豆,和碾碎的炒花生,这汤底做的时候,还放了一些肉沫。
盛出来之后放上点蒜末青菜的,一小碗好看的很。
扑面而来的酸味,让大家胃口大开,怕孩子们辣,钟氏没放太多,还是以酸香味为主。
“太好吃了!”小团子们还没说什么,肖云已经攥紧小拳头激动地说道,“大嫂,以后多做这个吧!”
“确实很好!”
周氏也很是意动,虽然她不太能吃辣,但是这酸辣粉的酸味,竟然是难得让她十分开胃的小食。
“难得娘这么喜欢,以后我肯定多做。”
相比女人这边,男人那边还是更喜欢猪肉炖粉条,用他们的话说,至少能多吃两碗饭。
粉条忙活过了一阵,外面晾着的蔬菜粮食也都差不多了,郑家人又开始了积酸菜,搓玉米粒,黄豆入库。
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也许他会收吧。
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“慢着!”
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“一二三……”
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“噗!”
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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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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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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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2章 赞不绝口免费阅读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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